本學會舉辦之「103年混凝土優良獎暨混凝土工程薪傳活動」,為擴大參與並利優質工程準備參選,報名截止日延至103年6月13日(週五)
為表揚傑出混凝土工程,鼓勵營建工程界重視混凝土工程技術與品質,以提升我國混凝土工程水平。並促進土木工程實務經驗交流傳承,以期未來能有更多的優質青年學子願投入混凝土工程相關產業。
貳、 混凝土優良獎活動
一、 辦理程序:
(一) 混凝土優良獎活動每1至2年辦理一次,由本學會邀集專家、學者12人至14人組成評獎委員會研提活動辦理方式,報請本學會理監事會議審議通過後啟動。
(二) 將本活動訊息,以書面通知各工程產業相關機關(構)及公會、刊載於本學會網頁或工程產業相關機關(構)及公會網頁,廣邀優質工程參選,並鼓勵將活動訊息透過社群傳媒廣為宣傳。本次活動申請參選截止日為民國103年5月31日。
(三) 評獎委員會得先就申請參選工程召開初審會議,再邀請通過初審之申請參選者辦理複審會議;複審會議得通知參選者就評選項目(詳本須知貳.八)補充說明、提供相關佐證或到場簡報,必要時並得實施現場實地勘查;其混凝土材料未取得優質混凝土驗證(GRMC)者,併得勘查其預拌混凝土廠;再由評獎委員會依評選項目逐項討論後為之。簡報及短片未涉商業行銷者,將公開於本學會網站。本學會並保留不繼續公開之權利。
(四) 初審及複審會議,應由評獎委員會總人數二分之一以上出席,其決議應經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行之;評獎委員遇有涉及本身或其家族之利害時,應行迴避。
(五) 評獎委員會依複審會議決議,報請本學會理監事會議審議後,確認獲獎工程。
(六) 本學會得擇定數個獲獎工程,開放學子申請前往實地觀摩,所需交通費及保險費,由本學會支應,獲獎工程之施工團隊應行配合,並提供必要之協助(包括但不限於:提供工程簡介、簡報及導覽),以促進混凝土工程實務經驗交流與傳承。
(七) 獲獎工程之申請參選人(團隊)應將工程簡報及5分鐘以內之短片(介紹工程緣由、背景、特色、施工過程遭遇之困難及其解決對策等,但不含商業行銷)電子檔提供本學會,並同意公開於本學會網站。本學會並保留不繼續公開之權利。
二、 申請參選單位:
工程主辦機關(含民間工程業主)、專案管理廠商、設計單位、監造單位、承攬廠商或預拌混凝土廠商,均可自行報名。【每一單位僅能提報1件工程案,重複報名者,以先受理之工程案為準】
三、 工程類別:
區分「建築類」及「非建築類」兩類。
四、 參選資格:
(一) 公共工程預算金額達新臺幣2億元,或民間工程或工作物造價或契約金額達新臺幣1億元,且於101年1月1日後完成之工程,或其整體施工進度已達55%以上且持續施工者。
(二) 混凝土工程具創新性、獨特性、挑戰性;或使用再生料、特殊摻料,符合耐久堅固、節能減碳、永續發展原則;或混凝土造型及施工困難度或完成面美觀者。
(三) 同一工程未曾獲得「混凝土工程優良獎」。
五、 參選方式:
(一) 由符合前點參選資格之工程施工團隊成員,填具參選申請書向本學會提出參選申請。
(二) 參選工程報名費每案新臺幣1萬元整,請利用郵政劃撥:「戶名:社團法人台灣混凝土學會」、「帳號:50059339」,劃撥後,請將劃撥收據影本載明參選工程,隨參選申請書遞送本學會,並請保留劃撥收據正本,以備查考。
参、 混凝土工程薪傳論文寫作競賽活動
一、 辦理程序:
(一) 由本學會評獎委員會研提活動辦理方式,報請本學會理監事會議審議通過後啟動。
(二) 將本活動訊息以書面通知各大專院校、刊載於本學會網頁,並鼓勵學子將活動訊息透過社群傳媒廣為宣傳。報名截止日為民國103年8月31日,免報名費。
(三) 參賽資格
1. 凡大專院校學生經所屬學校指導老師推薦者,均可報名參加混凝土工程薪傳論文寫作競賽,每校以不超過2名為原則。
2. 請擬參賽之學子依式填具報名表(格式如表五),於報名截止日前,以書面向本學提出申請,經本學會初審合格者,始具參賽資格。
3. 審查結果將公布於本學會網站,並以電子郵件通知參賽之學子。
(四) 103年混凝土優良獎參選工程之簡報或影片將公布於本學會網站(http://www.concrete.org.tw/)本活動相關訊息項下,請具參賽資格之學子自行點閱,公告日期另行通知。於本學會公布得獎工程前,不得自行接洽參選工程施工團隊。
(五) 本學會將擇定數個103年混凝土優良獎之獲獎工程,安排具參賽資格之學子前往實地觀摩(日期另行通知),由獲獎工程之施工團隊簡報及協助導覽,以促進混凝土工程實務經驗交流與傳承,所需交通費及保險費,由本學會支應,其餘費用由參賽之學子自理。本學會並得視參賽人數,限制實地觀摩之人數。
(六) 具參賽資格之學子於實地觀摩後,應於期限前(日期另行通知),將工程心得論文之DOC檔及PDF檔(檔名為學校名稱)傳送至本學會之指定信箱(併於報名參賽審查結果通知敘明),同校逾1人參賽者,以共同撰寫論文為原則。由本學會評獎委員會依評審項目與配分辦理書面評審,並得於評分在八十五分以上者,評定優等及佳作若干件,必要時得從缺。
二、 論文格式
(一) 請使用中文正體字,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或原文。並以A4直式撰寫(打),上下左右邊界均為2.5 cm,中文字型為標楷體,英文字型為Times New Roman,字型大小為12點標準字體,行距為單行間距,與前段行距為0.5行。
(二) 篇幅以不超過5頁(含相圖片)為原則,且檔案大小以不超過2MB為原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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